对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4-02作者:信息来源:
株管建复〔2020〕2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5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庄启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公务用车统一采购红旗牌轿车的建议》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经局3月30日第五次局务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国产红旗牌轿车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是中国制造业中的一面红旗。建议中希望支持国产品牌,发展民族企业,殷殷爱国之情对此我们表示敬意。为了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湘办发〔2019〕13号)。明确要求要购买的车辆品牌与车型必须在政府采购名录之列,并对车辆价格的上限做了要求。各公务用车采购部门在车辆达到置换条件,且采购价格不超标情况下,可以对列入政府采购名录的品牌与车型自行选择。建议中提到的红旗品牌小轿车有两款车型列入湖南省政府采购名录,分别是红旗H71.8T公务版、H5公务升级版。
其次,根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因此我局政府采购不能指定品牌,但我局会加大国产品牌宣传力度,在今后工作中,向各公务用车单位积极推荐红旗牌小轿车。
对您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能一如既往多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特此回复。
承办负责人:夏朝晖
承办人:王天柱
联系电话:13873355666
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4月2日
责任编辑:市机关事务局管理员